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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工作站慈善救助流程及财务管理要求

  街镇工作站慈善救助流程及财务管理要求

  ——救助及财务管理工作培训宣传材料

  

  此次培训内容涉及四大部分:一是善款接收及财务管理要求;二是救助实施方面的流程及财务管理要求;三是关于北京市慈善协会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的介绍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四是关于《工作站慈善工作情况基础数据调查表》和《工作站半年度救助数据统计表》的介绍及填报要求。

  第一大部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海淀区慈善协会街道、乡镇工作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善款接收与财务管理要求,主要注意四点。

  1、善款筹募方式分为日常筹募和集中筹募,各工作站根据协会文件要求和自身情况积极开展,并将所筹募的善款全部上交到协会财务部,由财务部为工作站建账,全部善款由各工作站使用。重点说一下,像“春雨行动”这样的集中筹募活动,需要各工作站提前到协会财务部领取《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票据填写的基本要求是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票据的第二联(盖有协会财务章)给捐款者,第一、三联勿撕;作废票据要保留三联;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票据同捐款一并上交至协会财务部,以防遗失;集中筹募期间可将支票和现金存至街镇财务部门,到捐款结束时,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捐款总金额支票,连同捐赠收据一并交至协会财务部,届时协会财务部会开具“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用于各单位的财务部门做账。

  2、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一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决定全部善款由各工作站使用,其中所筹善款的10%作为工作站管理费,管理费只用于各工作站善款筹募和社会救助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慈善宣传费用,例如印制慈善宣传册、横幅等慈善宣传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筹募善款的90%作为各工作站日常救助及主题公益活动的救助款。

  3、需要注意的是,要求各工作站建立善款募集明细账,明细账包括捐款单位、捐款时间、捐款金额及是否有明确的捐助对象等信息。同时要建立管理费支出明细账,落实慈善宣传费用的管理。各工作站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延伸审计。  

  4、各工作站筹集的善款,协会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并将捐款信息录入《海淀?慈善——爱心捐赠档案》管理系统,方便各工作站实时查询。

  5、第二大部分内容: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海淀区慈善协会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读救助实施方面的流程及财务管理要求,主要掌握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两大救助范围

  第一救助范围是享受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居民,因患危重疾病、或遇突发事件、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经政府、单位、亲属救助后,家庭仍特别困难者。

  第二救助范围是本区普通的城乡人员因患危重疾病、或遇突发事件等问题,经政府、单位、亲属救助后,家庭仍特别困难者。

  第二个方面:救助原则

  慈善救助应坚持托底线、救急难、雪中送炭原则,救助的出发点是扶贫济困、敬老爱老,杜绝变相福利、变相慰问金等形式的救助申请。下面重点提及三类救助原则:

  一是医疗救助原则。申请者在享受相关的医疗政策,例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局规定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后,自付医疗费用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方可申请。

  二是教育救助原则。一般指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上学子女在获得学校规定的费用减免、各级相关部门的教育救助及社会各类救助支付学费后,自付教育费用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方可申请。学校类型应为公办全日制学校,自愿就读民办学校和异地择校的不属于救助范围。

  三是突发性事件及其他救助原则。申请者因遭遇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如水灾、火灾等,造成重大人身伤残和家庭重大经济损失,在享受相关赔偿、政府和社会各类救助后,经济损失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方可申请。

  第三个方面:救助标准

  1、各工作站根据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和困难情况拟定救助金额,可救助多次,但累计金额一般不超过五万元。有些街道、乡镇工作站制定了“大病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实施方案,救助标准可参照这些实施方案的救助标准。

  2、注意救助频率的把控,抓准救助时机。例如有些大病救助的申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求待申请者大病治疗结束后,再根据医疗费金额及家庭经济情况拟定救助申请;再如,对低保、低收入的困难人群一个月、两个月就申请一次救助的频率也缺乏数据和现实的支撑;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困难群众遇到急难要及时申报,这类突发性事件给困难群众带来的暂时性困难,需求很急,如果半年多甚至一年后才提出救助申请,就很难体现出救助金救急的作用。

  第四个方面:救助程序

  各工作站慈善救助一般分为日常救助、主题慈善救助、定向捐助三个类型,下面重点讲一下这三类救助各自的程序。

  一、日常救助程序,把握三步。

  第一步:申请    

  申请者应向户口所在地慈善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

  (1)书面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类型(低保、低收入、临时困难家庭三类)、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状况、申请救助事由。

  书面申请材料之前没有统一的表格模式,都是申请者自己提供,常造成信息提供不齐全。为此,协会救助部设计了统一的申请表(见附件1“海淀区慈善协会个人临时救助申请表”),由于各工作站审批流程不尽相同,所以表格后半部分的审批栏可自行调整。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者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③低保或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⑤医疗救助申请者需提供医疗部门诊断书和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等复印件;⑥教育救助申请者需提供子女在校证明、学杂费正式收据复印件等;⑦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会开具的困难证明;⑧协会及各慈善工作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诉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各工作站开展救助、拟定救助金额提供依据,并要求各工作站对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存档,以备接受相关部门审计。

  第二步:受理及审核

  (1)慈善工作站接受到救助申请后,应通过入户调查、社区或单位访查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和困难情况拟定救助金额。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工作站填写《海淀区慈善协会工作站救助审批表》电子版(见附件2“海淀区慈善协会2014年度各街道、乡镇工作站使用善款实施救助计划审批表”),填写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类型(低保、低收入、临时困难家庭三类)、家庭人均月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申请救助事由(大病救助需要填写医疗费总金额及自付自费金额)、拟定救助金额等信息,并将电子版审批表发至协会邮箱hdcishan@163.com(若救助对象较多,可自行添加救助明细附件),待救助部初审了解情况后,可将纸质审批表一式三份及明细附件一份经乡镇、街道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协会救助部。

  (3)协会每周一次联审会签会议,对工作站上报的《救助审批表》进行审议,审批通过后,审批表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部主任、救助部主任同时签字,方可将善款拨付至工作站。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步:善款发放及注意事项

  本协会经联审会签批准后将善款通过银行划拨到各街道、乡镇工作站指定的银行账户,工作站收到善款后应及时将救助金发放给救助者本人,并需要领款人签字。救助金发放完毕后需将领款签字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返还协会救助部存档。救助金若通过银行发放,则需提交乡镇、街道财务部门记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工作站的银行账户如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协会财务部,以防善款不能及时到账。

  二、主题慈善救助活动程序

  各工作站根据协会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可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解民忧”的主题慈善救助活动,例如借助助残日开展助残活动、借助开学之际开展助学活动、借助重阳节开展助老活动、借助国际罕见病日开展助医活动等。

  各工作站主题慈善救助活动的申请、审核、相关规定可参照日常救助程序及所需材料,不再赘述,现只提三点注意事项:

  1、主题慈善救助活动要明确并制定主题,救助思路要开阔,多考虑不同层面弱势群体的需求,避免重复救助,扩大救助受益范围。

  2、主题慈善救助活动的出发点是扶贫济困、敬老爱老,杜绝变相福利、变相慰问的主题慈善公益活动,确保主题慈善救助活动的善款用在实际的帮扶上,起到“雪中送炭”及传达政府和慈善机构爱心关怀的效果。

  3、主题慈善救助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各工作站要严格审核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和困难情况,做好救助材料的存档工作,确保慈善救助活动顺民意、达民心。

  三、定向捐助程序

  部分乡镇、街道内企事业单位有明确的捐助对象,各慈善工作站可为企事业单位搭建捐助平台。具体细则及注意事项有四点:

  1、捐赠者对捐助款物的使用有明确意见,如使用对象、使用范围、地区等,需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捐赠者与协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其内容包括捐赠款物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

  3、捐赠者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组织实施救助活动。

  4、受赠者收到捐款后,需向协会提供用款发票及购买物品或工程施工等相关合同。

  近几年,协会重视并相继开展了多起定向捐助,例如助学方面,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捐助教材。协会对海淀区培智学校、聋人学校捐助特殊的教学设备。协会对清河地区来自困难家庭却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提供助学金;助老方面,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为北安河敬老院老人捐助棉服;助残方面,协会对四季青来自困难家庭的残疾人提供助残金等等。定向捐助效果更直接,满足了企事业单位做慈善、爱公益的意愿。

  第五个方面:关于工作站给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品的四点要求:

  1、发放救助品应需提前报批协会救助部,提供购买物品明细(包括购买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等)及救助对象明细。

  2、各工作站若先行购买救助品,协会一律不予审批、拨款。

  3、救助品应满足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一般为生活必需品,如米面油等,需要注意的是例如香米、橄榄油这一类商品属于生活必需品中的奢侈品,应不列为救助品。

  4、审批通过后划拨善款,请购买发放完救助品后,将购买发票复印件、物品明细及物品领取签字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时交至协会救助部存档。

  第六个方面:救助实施的财务管理要求

  1、要求各工作站建立善款救助明细账,明细账包括救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救助时间、救助金额(救助品)等信息。

  2、要求各工作站存档三大纸质资料,一是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即上述“申请”环节提到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二是协会返还的救助审批表;三是领款签字表。若购买救助品,也需存档购买发票、物品明细,以备延伸审计。

  第三大部分内容:根据《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北京市慈善协会2014年大病救助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慈善协会医疗救助会议及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议工作指导和精神,解读“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的申请要求及流程。

  北京市慈善基金会设立的“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旨在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罹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

  海淀区慈善协会及各工作站负责海淀区域该项基金的执行,《关于做好北京市慈善协会2014年大病救助工作的通知》也在4月初发到各工作站邮箱内的,下面再具体的解读一下此次通知:

  一、申请者的救助条件

  申请者应为各工作站近一年内已救助过的患大病特困人员。其中包括两部分人群:

  1、本市城乡低保、低收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治疗,或因患特殊病种、罕见病需长期门诊服药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以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和区县慈善组织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仍然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2、本市其他城乡困难人员,要求是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生活费用低于1000元,因患重大疾病、特殊病种或罕见病需长期门诊服药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保险报销,以及区县慈善组织救助后,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明确救助病种范围

  救助的病种范围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罕见病、特殊病种等。

  三、坚持大病救助原则

  根据《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程序,申请者在享受相关的医疗政策,例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局规定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以及政府和各慈善组织救助后,近一年医药费自付部分超过一万元方可申请。

  四、确保申报材料齐全

  1、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2014年);

  注:表格填写要求为所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不留空。

  2、个人申请;

  3、申请者以及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注:收入证明需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章以及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签字。

  4、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 

  5、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公示证明; 

  6、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7、如果身患残疾,要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8、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9、申请人已接受的政府救助及其他组织救助情况审批表;

  10、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11、近一年的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具体人群有具体要求,主要涉及三部分人群:

  (1)救助对象身份是低保、低收入申请者,需要提交的医药费材料是:

  ①民政医疗救助分割单复印件(即:北京市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北京市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审批表);

  ②超出救助限额发生的医药费单据复印件;

  ③院外自购药提交医保医院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复印件。

  (2)救助对象身份是非低保、低收入农村户籍申请者,需要提交的医药费材料是:

  ①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审批单复印件;

  ②院外自购药提交医保医院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复印件。

  (3)救助对象身份是非低保、低收入城镇户籍申请者,需要提交的医药费材料是:

  ①门诊产生的医保分割单复印件;

  ②住院产生费用清单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③院外自购药提交医保医院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复印件。

  此外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①到药店自行购药的单据上需药品名称与医生签字处方上的药品名称相一致,医生签字处方上需要医生签字盖章。

  ②非医保民营医院及外埠看病的,不列入医药费救助基数。

  五、严格审批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审批程序:依据《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一级公示,三级审批,由各工作站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报送至协会救助部,经协会救助部审核后报送北京市慈善协会,市慈审核通过后将拨付救助款,救助款由“北京市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中列支。

  2、活动时间:该医疗救助现已实现日常化,申报审批时间在每一季度末,即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

  3、大病救助项目为一次性救助,请申请者在医疗费开销最大化时申请,要求各工作站建立市慈大病救助明细账,以便掌握救助对象情况,对已救助过的大病困难群众不再给予救助。

  4、请各工作站严格审核救助申请材料,一般爱出现三个问题:一是申请表填写信息不全、字迹不清楚,费用单据金额同表格所填项不相符;二是费用单据的时间不是近一年内的、并有重复单据出现;三是没有医疗费用单据分割单,无法看出医疗总费用、自付(自费)金额两部分的信息。

  第四大部分内容:为进一步落实三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各工作站慈善事业现状,确保慈善工作开展针对性强、方向清晰,协会将对各工作站慈善工作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台账及数据库,会前已经将《工作站慈善工作情况基础数据调查表》和《工作站半年度救助数据统计表》两个表格的电子版下发至各工作站邮箱内。下面介绍一下表格及填写要求。

  第一个表格是《工作站慈善工作情况基础数据调查表》,这是基础数据表,主要用于全面了解各工作站慈善情况,也为每年要开展救助项目指明方向。此表为年度数据表,需一年填报一次,今年是6、7月份填写,以后是每年1月份填报,每次填报前会发通知。

  第二个表格是《工作站半年度救助数据统计表》,这是救助情况统计表,主要用于全面了解各工作站救助情况,此表为半年度救助数据统计表,需每半年填报一次,于7月30日之前填报1—6月份救助情况统计表,1月30之前填报7—12月份救助情况统计表,每次填报前会发通知。

  以上就是海淀区慈善协会街道、乡镇工作站筹募、救助流程及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具体的介绍了北京市慈善协会大病救助的政策及各工作站基础数据及台账建设的介绍,希望各工作站要继续坚持扶贫济困的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救助方面的问题随时同救助部保持联系和沟通,为将海淀建设成全国文明城区做出贡献!谢谢!

 

 

  附件1:《海淀区慈善协会个人临时救助申请表》

  附件2:《海淀区慈善协会2014年度各街道、乡镇工作站使用善款实施救助计划审批表》